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绵阳市惠民帮扶中心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4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3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4万元,完成预算10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与2015年完全相同。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34万元,占0.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4万元,占0.052%。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经费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无。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轿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4万元主要用于惠民帮扶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1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20人,共计支出0.1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县市区工作员联系工作用餐。
三、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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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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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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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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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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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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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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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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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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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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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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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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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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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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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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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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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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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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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决算数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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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表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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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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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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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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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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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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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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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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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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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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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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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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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无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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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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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决算数包括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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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表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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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应注明本表无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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