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责及主要工作
我单位是在市委领导下的群众团体单位。其主要职责是:依照《工会法》、《工会章程》和《四川省〈工会法〉实施办法》的规定,管理工会组织,领导工会工作;协管各级工会干部;协助政府推荐和管理各级劳动模范;组织和指导开展职工民主管理、思想政治和教育培训工作以及群众性经济技术活动;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管理和审计工会经费、工会资产;管理指导职工劳动福利事业;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我会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七届二次全会精神,按照省总工会十三届七次全会部署,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创新推进劳动技能竞赛,全方位强化维权工作,务实推进服务职工群众工作,着力增强“三性”,着力做强基层,着力改革创新,团结动员百万职工在加快建设国家科技城和幸福美丽绵阳进程中发挥主力军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部门概况
市总工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即其他事业单位绵阳市惠民帮扶中心和市劳动人民文化宫。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市总工会收支入预算总额988.65万元,较2016年增加40.11万元,增长4.2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在编职工工资增加。
(一)收支预算情况
1、市总工会2017年收入预算988.65万元,其中:
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5.91万元,占收入总额的48.13%,较2016年增加9.45万元。
②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较2016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
③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额的0%,较2016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
④其他资金512.74万元,占收入总额的51.87%,较2016年增加30.66万元。
2、市总工会2017年支出预算988.65万元,其中:
①基本支出870.77万元,占支出总额的88.08%,较2016年增加40.11万元。
②项目支出117.88万元,占支出总额的11.92%,较2016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总工会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75.91万元,较2016年增加9.45万元,增长2.02%。
1、收入包括: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5.91万元,较2016年增加9.45万元,增长2.02%;②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较2016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增长(或降低)0%。
2、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9.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75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4.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1.25万元,较2016年增加9.45万元,增长2.02%。
截止2016年8月末市惠民帮扶中心固定资产总额63.67万元。(因市总工会机关和市劳动人民文化宫资产属工会资产)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市总工会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惠民帮扶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总工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总工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五一广场绿化维护费,维权帮扶工作经费,省部级劳模荣誉津贴,惠民帮扶大楼电费、物管费、办公费等项目。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等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下属二级预算单位绵阳市惠民帮扶中心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4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无,公务接待费0.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4万元。
(一)365bet体育在线开户年初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
与2016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接待费规定进行接待。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县市区惠民帮扶中心工作人员或其他相关工作人员。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费用持平主要原因是车辆数量及用途一致。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一辆,其中:轿车一辆。
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4万元,用于一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全市惠民帮扶、困难群众应急救助等工作开展。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市总工会下属惠民帮扶中心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40.52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5.17万元,增长3.7%。
(二)政府采购情况
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市总工会下属惠民帮扶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63.67万元。共有车辆一辆,保留公务用车一辆。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惠民帮扶中心收入情况等。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工会经费收入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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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11日
附件:市级部门预算公开表1322158.XLS |